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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左安一因冤案倾家荡产 昭雪后人身自由又遭无辜限制

时间:2021-07-13 17:23:47 来源:法 制 社 会 网 责任编辑:admin

  记者 李瑜

  从五年无期徒刑冤狱到冤案平反昭雪,左安一案例曾被法学界和新闻媒体评价为中国法治进步的标志性案例。然而,左安一虽然摆脱了无期徒刑的牢笼,但冤案的阴霾并未散尽。2019年9月,左安一突然被限制了乘坐飞机、高铁的权力。是什么原因让曾因冤案倾家荡产的左安一冤案昭雪后人身自由又遭无辜限制?

  左安一遭受的无期徒刑冤案

  2002年9月30日,正当左安一拥有的北京天圆广场项目已完成项目方案设计的国际招标、取得了规划意见书、拆迁工作已完成了1.5万平方米,项目启动资金1.44亿元已到位;其拥有的北京元泰国际大厦已完成了100%股权收购并取得了项目规划意见书,天圆广场和元泰国际大厦两个项目都已进入开发建设的情况下,哈尔滨香坊区政府和香坊证券公司为抢走左安一在北京的天圆广场项目,采取诬告手段,使左安一蒙冤入狱。

  左安一无辜失去人身自由后,2002年12月17日,香坊证券公司在未与左安一商讨的情况下,单方起草了天圆广场项目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授权委托书》,交由公安局办案人强迫左安一将预期利润超20亿的北京天圆广场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香坊证券公司,以抵偿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欠香坊证券公司不到2亿元的借款。天圆广场项目被抢走之后,办案人和香坊证券公司制造假证,致使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错判左安一无期徒刑。

  冤案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

  左安一蒙冤期间,香坊区政府和香坊证券公司不仅抢走了左安一在北京拥有的预期利润超20亿的天圆广场项目,还造成左安一在北京预期利润近30亿的元泰国际大厦项目夭折(元泰项目位于北京CBD核心区)。而且,哈尔滨公安局办案人还将天圆集团所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等强行扣押,放在哈尔滨市公安局仓库五年之久,造成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等所有天圆公司无法经营而瘫痪、倒闭。这场冤狱浩劫造成了天圆集团四十多亿资产被冤案浩劫一空,让左安一遭受了倾家荡产的悲剧。

  针对左安一蒙受的冤案,新闻媒体对《假案是怎么造出来的》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7年9月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左安一无罪,为左安一主持了公平正义,左安一获得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检察院的共同赔偿。

  冤案的续集

  2007年10月18日,就在左安一冤案昭雪的一个月后,哈尔滨香坊区政府和香坊证券公司为逃避制造冤案给国家和民企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责任,明知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因他们制造的左安一冤案已瘫痪,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并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资格的事实,竟以错掩错,在哈尔滨铁路法院起诉天圆金融公司偿还前述近2亿元借款。

  2009 年 6 月 23 日,哈尔滨铁路法院作出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偿还香坊证券公司近2亿元冤枉债务的判决。

  哈尔滨铁路法院作出这一判决时,左安一因冤案已倾家荡产,拿不出200万元的上诉费,以致丧失了上诉权利,导致这一民事判决转化为生效判决的执行案件。

  左安一也因此被法学界和新闻媒体称为冤上加冤的“当代窦娥”。

  左安一为何成为冤上加冤的“当代窦娥”

  哈尔滨铁路法院审理认为“现没有证据证明香坊证券公司收到或处分了天圆广场公司40%股权,股权转让并未实现,该股权转让偿债条款所附条件天圆广场项目并未完成开发建设,并未实现预期收益以抵偿香坊证券公司借款。因此,不能作为天圆公司已经清偿债务的依据,判决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继续偿还香坊证券公司二亿元借款”。

  针对哈尔滨铁路法院的判决,江平、王保树、张卫平等七位中国著名法学专家对左安一案件进行了专题论证,专家们认为:哈尔滨铁路法院不顾左安一冤案的客观事实,判决天圆金融公司承担冤枉债务违背公平正义。专家们指出:在左安一蒙冤前,天圆广场项目已经取得规划意见书,4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已完成了1.5万平方米的拆迁,项目启动资金1.44亿元已到位,天圆广场项目已拥有开发建设权及国有土地使用协议出让权,不用进行招拍挂。

  左安一失去自由后,2002年12月17日,哈尔滨香坊证券公司在未与左安一商讨的情况下,单方起草了天圆广场项目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授权委托书》,交由公安局办案人强迫左安一将预期利润20亿元的天圆广场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香坊证券公司,以抵偿不到2亿元的正常商业合作借款。香坊证券公司不但实际控制了天圆公司在天圆广场项目公司40%的股权,而且香坊证券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造成股权没有变更及项目用地最终被北京市国土局收回并导致天圆广场项目巨额经济收益灭失的结果是香坊证券公司的主观过错所致:

  1、2004年3月16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的延期就是香坊证券公司孙琳办理的;

  2、2004年8月25日,天圆广场项目公司原股东,广东珠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在给香坊区政府的《承诺函》中承诺:“积极配合办理天圆广场项目的土地出让手续,积极配合香坊区政府或香坊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办理天圆公司股权的退出和转让事宜”。此证明香坊证券公司对天圆公司持有的40%股权变更没有任何障碍;

  3、香坊区政府2004年8月25日给天圆广场公司原合作方的《承诺书》中,香坊区政府主动免除了天圆广场原合作方广东珠江公司在合作公司章程及合同中的投资责任和义务,而且,香坊区政府、香坊证券公司承诺由其自身或指定的企业向北京市国土局缴纳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如不能按期缴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香坊区政府、香坊证券公司承担;

  4、2004年8月16日,北京天圆广场项目被北京市国土局列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后一批项目清单,在法律上符合北京市协议出让的最后一批项目,不用走招拍挂方式。2004年9月3日,天圆广场公司原股东向香坊区政府发出《工作联系函》,告知其“有关世纪天圆广场项目土地出让事宜,天圆广场公司已将所有手续呈报至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望你方尽快派人来京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及洽谈转股事宜”。也就是说,只要香坊区政府及香坊证券公司履行了给天圆广场公司股东的承诺,按北京市国土局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了地价款(当时地价款只需9000万元),天圆广场项目就完全能够顺利开发建设并取得巨额的经济效益。但是,香坊区政府及证券部并没有按约交纳地价款,导致了天圆广场项目被北京市国土局收回土地使用权。

  专家们进一步指出,天圆广场项目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然而,香坊区政府及其下属企业强行接管后却不履行相关义务,使项目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项目最终破产,给哈尔滨天圆公司造成了远超过其债务的巨大损失。在香坊区政府及香坊证券公司给哈尔滨天圆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的情况下,反而让哈尔滨天圆公司向其继续履行债务,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冤案的延续

  2019年下半年,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被哈尔滨铁路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左安一作为天圆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也被限制了高消费。

  事实上,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因香坊证券公司制造的刑事冤案而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并于2003年被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反复强调的“坚决不得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

  对这一事实,2011年7月4日,哈铁中院作出的(2011)哈铁中执行字第8号《执行裁定书》也明确认定: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多年没有经营,也无经营场所,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判定:“被执行人目前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现已无继续执行的必要,应当终结执行”,即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实际上,在哈铁中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上述裁定书之后,被执行人天圆金融公司一直处于被吊销、停业状态,至今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没有任何变化。

  针对哈铁中院的裁定,朱征夫、郭文圣、张涛、张国俊等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法特约监督员、最高检特约监督员致信哈铁中院,政协委员们认为:哈尔滨天圆金融公司因哈尔滨香坊区政府和香坊证券公司制造的冤案彻底丧失了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哈尔滨铁路法院将天圆金融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天圆金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冤案受害人左安一纳入限制高消费措施,违反法律规定,不仅严重违背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要求,还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这类事件得不到纠正,伤害的不仅是民营企业的利益本身,还可能伤害国家的公平正义和司法的公信力。

  原标题:著名企业家左安一因冤案倾家荡产 昭雪后人身自由又遭无辜限制

  原文链接:http://www.fzyshcn.com/society/G2016414NT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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