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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者被处罚后受害人却将安溪县办案单位诉诸法院

时间:2022-03-07 17:44:12 来源:今日快报 责任编辑:admin

  2021年10月,家住福建省安溪县尚卿乡科洋村村民黄志东将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告上永春法院,要求安溪县公安局撤销在2021年4月29日对黄全福作出的安公(尚卿)行罚决字【2021】000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违法者黄全福、黄生建、黄建宁父子纠结他人30多起对他家的暴力寻衅案件全案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3月4日,永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黄志东称,他状告安溪县公安局所实属无奈,也非其所愿,只因安溪县尚卿乡派出所包庇纵容黄全福父子三人霸占他家自留地建房,为继续侵占更多的土地,黄全福父子长期(从2020年至今)寻衅滋事,甚至打伤其父亲和他老婆,在多达36次的报警得不到处理的过程中,他的母亲因此患上精神分裂。由于尚卿乡派出所长期不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处罚,导致黄全福父子三人气焰嚣张,危害后果不断扩大,不得已,才将安溪县公安局告上永春法院的。

  报警一年多后才迟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帮助违法者逃避法律制裁之嫌

  在庭审中黄志东的律师指出,违法者黄全福的出生日期为1950年8月14日,其年满70周岁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报警接案时间是2020年3月5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的规定,本案法定办结时间为2020年4月5日(黄全福尚为69岁),实际拖到2021年4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黄全福的年纪已超过70周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关于“七十周岁以上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尚卿乡派出所的所谓处罚决定,不仅在用法律敷衍了受害人,更是在利用拖延办案时间枉法帮助违法的黄全福逃避法律制裁。

  黄志东庭审哭诉:36次的寻衅滋事,36次的报警无果

  庭审中黄志东哭诉说,2007年,同村村民黄生建(系本案被处罚者黄全福长子)在没有征得他家同意的情况下,不仅强行霸占他一家自留地100多平方米违规建房,而且围殴了上前理论制止的黄软生(黄志东之父)。

  得知情况后,黄志东向尚卿乡政府和村委会反映情况,请求制止侵占行为并追究打人者的责任,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十五年多来不仅没有任何说法,而且霸地违建之房被保护至今。

  黄志东说,由于有关部门的放任,黄生建越发胆大妄为,2020年3月5日,黄全福父子三人又无故侵入到黄志东家,对其父亲黄软生恐吓、辱骂,强行要求黄软生家要将其欲进一步霸占的土地上的农作物和植物迁除,并威胁如不移掉就强行拨除,黄全福父子的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黄全福父子在当天就把黄软生地里种植的农作物和植物公然全部损毁(公安委托评估1400余元)。

  黄志东在庭审中几度呜咽,他在2020年3月5日报警后,尚卿乡派出所对该起案件却迟迟不作出处理,在他长达一年多时间坚持不懈的追询下(因此他多次被派出所带到进讯问室进行莫须有的讯问,每次都时长七八个小时),直到2021年4月29日,一份仅对黄全福一人拘留五天且不必执行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才姗姗迟来。

  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指出,正是由于派出所帮助黄全福一家成功逃避了法律制裁,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黄全福一家才敢在2021年5月9日至2022年2月1日(大年初一)短短的八个月内就对黄志东一家进行36次之多(均有报警回执和出警现场录像)的疯狂寻衅滋事冲击,甚至还组织了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共同参与,而派出所每次接警后出工不出力,且从不作调查处理,还公然在报警求助回执中备注“土地纠纷问题,走司法途径解决,不受理案件调查”。

  派出所所谓的“土地纠纷”站得住脚吗?

  黄软生与黄全福两家之间究竟是存在普通的农村土地纠纷还是乡村恶势力霸凌问题,其实派出所早就有了调查结论。庭审中根据被告安溪县公安局提供的案卷证据显示,在2020年4月18日至25日期间,派出所对当事人黄软生、黄全福、黄生建、证人黄启贤的调查询问笔录证明,即黄软生一家与黄全福一家早在30多年前就兑换了自留地,双方从无土地争议,而且多年前黄软生家从黄全福家兑换得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建了学校,现在警情不断的被霸占土地是证人黄启贤当年兑换给黄软生的农村自留地。警方所谓的“土地纠纷”实质上是“霸占与被霸占”的欺凌事件;警方所谓的“土地纠纷问题,走司法途径解决,不受理案件调查”,本质上是渎职,是对违法犯罪的司法袒护。

  黄志东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指出,黄全福一家组织有犯罪前科人员参与的数十起疯狂寻衅滋事,在尚卿乡派出所明知却无视的不作为保护下,已具备了当前正在严打的乡村恶劣力犯罪特征。

  黄全福代理人庭审叫嚣:村书记一边倒的支持,说明我们有理

  庭审中, 黄志东的代理律师拟当庭播放2021年1月28日警情现场的监控影像,以证明黄全福一家纠集了包括有犯罪前科人员在内的一群人冲击原告家人,当时政府方面出动了警察、分管综治的乡领导和村干部,由于出警人员无法控制猖狂的违法现场,当场电话请示抓人,但未获得准许,眼看事态不断升级失控,村书记才出面喝止平息了事态,分管综治的乡领导则指示现场警员立即放掉被控制的部分违法人员,事情随之不了了之了这一事实。对此,本案第三人黄全福的代理人以与本案无关联为由拒绝播放,并公然回应:村书记一边倒的支持,说明我们有理!当场让所有参加庭审的人员大跌眼镜!

  其实,一边倒地支持黄全福、黄生建一家的又岂止村书记和派出所,安溪县尚聊乡政府又何尝不是如此。如前所述,自从2007年被黄全福一家占地违规建房后,黄志东家就开始了十五年艰辛漫长的各级各部门信访投诉之路,终于在2022年1月收到了尚聊乡政府(2021)17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但结果令黄志东一家痛心疾首。

  为此,他在向安溪县政府《关于要求复查黄生建一家非法建房霸凌一案的申请书》中,对《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的所谓“经调查,黄生建旧厝2006年8月因暴雨部分冲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乡村两级……口头答应黄生建另择较安全地方(即现违居住房),由于历史原因至今未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提出了愤怒的质疑:

  首先,黄生建旧厝至今16年来安然无恙,何来暴雨冲毁之说?何来不安全之说?调查之词从何说起?调查的证据何在?既或按所谓部分损坏,完全可修复可翻建,何来择地另建之说?其次,福建省人民政府早在2004年就颁布了闽政(2004)21号《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用地审批手续,这就是历史事实和法律事实!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朗朗乾坤之下,乡村两级究竟是哪一个官员有权超越法律超越权限,一手遮天以言代法口头答应黄生建霸占他人用地肆意非法建房?

  同时,黄志东还尖锐指出:乡政府袒护黄生建一家霸凌违规建房,客观上已经公然化实质化。这不仅体现在对申请人一家十五年来为维护合法权益长期信访的漠视和敷衍;更体现在这次乡政府以所谓重视为名,炮制了一个将黄生建强占建房违法行为实现正当化的《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试图一劳永逸!

  针对黄志东的复查申请,安溪县政府以事实不清处理意见不明,撤销了尚聊乡政府的《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责令其重新作出调查答复。但日前收到的再次调查答复,则得出了黄生建一家属无房或住房困难户,对违规建房给予公然保留的明确结论。这与黄志东在一次因追询黄全福、黄生建父子之案的办案进度时,质问尚卿乡派出所所长,为什么每次出警警察被逼想要抓人,最后都不了了之?该所长直白地说,抓他们是上面领导的事,不是我们警察能担得起的,人家家族大又有钱,你还是别招惹的好。两种说辞真是大相径庭,谁是谁非?

  黄志东针对本案诉讼的心声

  黄志东对于本次诉讼目的,在庭审中对法官如是说:自从我们被黄全福父子强占土地建房以来,我们家祖孙三代不断信访报警,不断被欺压伤害,但都没有结果。走投无路之下想通过人民法院这一最后的救命线再抗争一次。虽然我的律师一再安慰我,法律是公正的,正义总会到来,但我知道,告公安是一件后果很严重的事,胳膊拧不过大腿,但我还是告了。为的是告诉我的后代和家族,我拚命地努力了,我一个农村人也人生第一次勇敢地面对强大到不可想象的公安,来到了法庭上。我想将事实和真像记录在法院档案里面,将来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能死了还被人说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是个法盲,可怜但不可原谅!

  原标题:违法者被处罚后受害人却将安溪县办案单位诉诸法院

  原链结:http://cn.twhn.com/2022/07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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