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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一起房产转让纠纷案蹊跷诉讼,房主被“掏空”

时间:2023-10-31 08:35:51 来源:今日快报 责任编辑:admin

  温州乐清籍女商人张丽芬转让自己的商业用房,想不到这么简单的一宗房产出让却卷入一场错综复杂的官司:房管工作人员伪造房屋《房屋产权登记现场查勘示意图》(测绘草图),当地两级法院以这份“测绘草图”为主要依据导致错判。警方获确凿伪造证据后却不立案,检察部门在民事、涉刑案件上丧失职责监督功能,张丽芬的代理律师被“策反”参与虚假事实罗织。该案经办人在制造“假错冤”案时几乎达到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张丽芬在这宗官司中失房、失钱,总损失达8900多万元,倾家荡产。十年漫漫维权路,令她时时感受到有一柄法力无边的“伞”主宰左右着她的命运。

  这宗亘古难见的奇案发生在---江苏省张家港市。

  购房主自愿购买整体房产

  2001年,张丽芬应江苏省张家港市招商引资之邀前往投资,承租该市锦丰镇锦中路26号供销社房屋开办“好又多起市”。开业前由供销社上报主管部门对房屋进行改造同意方案,由承租方实施装修。2003年11月,锦丰镇供销社因转制,当地政府进行公开拍卖,房屋整体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2300平方米有房产证、1700平方米没有房产证但有政府批文。张丽芬夫妇拍得此房,2004年2月11日,这处房产顺利过户到张丽芬夫妇名下。

  张丽芬夫妇为了事业发展需要,2012年4月决定出让这处房产并在当地报刊发布广告。

  当地人郭建英、姜仁娣、姜仁琴有意受让,他们对这处房产实地考察数月时间,分析商业潜力,然后进入实质性的谈判。张丽芬要求将有证、无证总计4000平方米房产整体出让,按原有的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郭建英等人口头承诺,说自己上面有当官的亲戚关系,在本地关系活络,过户手续一切问题由他们自己解决。2012年7月26日,这处房产以总价2200万元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中注明有产权证2300平方米、无产权证1700平方米整体出售,在转让合同上特别注明“洞察、知悉、愿意整体购买”。签合同当天,张丽芬将房产证、土地证及无证房产的政府批文一并交给郭建英他们,他们约定去办理过户手续时通知张丽芬夫妇去房管所签字便可。

  令张丽芬想不到的是,她漫长的噩梦从此开始。

  一纸“测绘草图”改变这处房产命运

  张丽芬在等待约定去房管所过户签字时,却等来这个消息,房管所告知郭建英等人,说这处房产因房屋结构发生变化不能过户。这怎么可能?张丽芬当时从锦丰镇政府转让过来后从来没有改变房屋的结构,怎会节外生枝?

  张丽芬没有往坏处想,断然没有联想到这仅仅是郭建英他们“做局”的序幕。

  郭建英他们与张丽芬商议,只要通过诉讼就可以过户。张丽芬不知是计谋,配合他们开始一场使张丽芬陷入万却不复的诉讼。

  这场官司从张丽芬“协助购房人过户诉讼”开始,郭建英他们在诉讼活动中不断改变诉求,不是杂乱无章,而是精心谋划,在本案发回重审后一审、二审、再审均以房屋无法办理过户作出解除合同的判决,并认定张丽芬夫妇存在违约过错最后盖棺论定:张丽芬方败诉,退还1100万元购房预付款、赔偿660万元违约金。 这处4000平方米房产经过这场官司一下子沦为被执行标的物,张家港法院对这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但设了一个前置条件:此房产不能过户,谢绝社会上人参拍。经一拍二拍三次流拍,最后以1460万元抵债给郭建英等人。

  富有戏剧色彩的是,郭建英他们“得”到这处房产后,立马就办理了过户手续,又以1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经过这么一倒腾,郭建英他们轻松获得440万差价、660万违约金及二年租金600万,合计1700万元。

  案涉房屋在房屋结构未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张家港法院却在2016年本案执行阶段中通过以物抵债执行裁定办理过户给郭建英她们,在2017年1月郭建英她们又通过诉讼民事判决[(2017)苏0582民初4778号]再次将案涉房屋转卖给案外人张某他们办理了过户。

  为何房屋在张丽芬夫妇名下时不能过户?房屋在郭建英3人名下却又可以过户?张家港法院明显是同案不同判!!!张丽芬、徐乐飞夫妇经过几轮诉讼,几处房产被法院执行,房、钱皆被掏空一无所有成“黑户”。

  这太像一个高明魔术师的“杰作”。

  苏州、张家港两级法院判决的基础关键证据是房管部门出具的张家港市锦丰镇房产管理所提供的《情况说明》、《房屋产权登记现场查勘示意图》(测绘草图)。为了坐实“房屋结构发生变化不能过户”这个变诉由头,并为后面系列诉讼活动连贯性进行,这成为购房主他们最关键的一环。

  2014年6月25日、7月29日两次庭审中,郭建英他们当庭提供一份《房屋产权登记现场勘查示意图》,此图由铅笔绘就,没有盖章,没有勘测人员签名,是一份草图。图左上角有电话号码、张丽芬、预约测绘字样,并陈述此“测绘草图”是张丽芬于2012年2月24日申请测绘。

  张丽芬当庭提出质疑,该“测绘草图”为复印件,是模仿张丽芬签名伪造的,本人根本没有预约测绘,要求郭建英方出示“测绘草图”的原件。郭建英方无法出示原件。张丽芬要求法庭调查她的测绘申请表、测绘缴费凭证,但至今都没有提供该“测绘草图”及张丽芬的申请表和缴费凭证,最终不了了之。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八条: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第十条: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当地两级法院开庭审理时,张丽芬都对这份无中生有的“测绘草图”提出质疑和请求,但是主审法官均不采纳。在这明显存在造假嫌疑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就会人为制造这宗“假、冤、错”案(后有“测绘草图”笔迹鉴定书)。

  为了将这个案件做“铁”,张丽芬的代理律师刘某欣被“策反”,自制授权委托书,将原“一般代理”更改为“特别代理”。与人串通,竟然偷梁换柱将6月25日张丽芬质疑“测绘草图”并有张丽芬签字的《庭审笔录》销毁,置换上只有张丽芬的代理律师刘某欣及郭建英方律师签名的《庭审笔录》,制造张丽芬默认自己预约房管人员进行测绘的虚假事实,作不利我委托人的有害陈述。

  2015年,苏州中院终审判决后,张丽芬方向苏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此案。然而,检方认为张丽芬并没有提供足以反驳那份最关键的“测绘草图”系伪造的证据,故不支持张丽芬方的监督申请。

  苏州中院(2015)苏中民终字第691号案中2015年4月7日的《调查笔录》,没有法院工作人员派出做调查,《调查笔录》第一页和第二页、第三页不是同一人书写,也不知是谁书写,至今无法核对原件,该笔录调查人是谁、记录人是谁均未记录,“朱缨”(原告方代理律师)代表法院谁在调查笔录上签字?事实上法官从未到案涉房屋的超市现场做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2015年4月7日苏州中院调查笔录没有法院工作人员派出做调查,这笔录是虚假的。

  至此,该案有多部门多人共同参与“做局”的行为已昭然若揭。张丽芬的诉讼维权之路被堵死。

  谁在卡着张丽芬的维权路

  财物两空,张丽芬被逼无奈走上漫漫维权路。

  6年后的2021年7月12日,张丽芬不懈申诉终于迎来一缕曙光。这日,张家港市信访局就张丽芬多年申诉专门组织法院、公安、自规局等多家单位讨论。

  信访局李局长问张丽芬的诉求是什么?张丽芬要求将决定官司判决的房管部门出具的“测绘草图”真伪进行司法鉴定。于是,多部门当场决定,由张家港市公安委托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由张家港市公安采集相关检材样本,由警方专人送到安徽。

  2021年9月24日,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送检的用铅笔标注的日期为2012.2.24.的《房屋产权登记现场勘查示意图》中左上角处“张丽芬”签名字迹与委托单位提供的样本上张丽芬签名字迹,两者不是同一个人所写。

  关键伪证终于水落石出。

  张丽芬方接下来要做两件事:催促公安机关对伪造假证事件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对始作俑者绳之以法;因有了新证据,2022年3月21日,向苏州中院、江苏省高院提起民事申诉,要求撤销以前两级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民事裁定,依法启动再审。

  可是当地公安迟迟未予立案。时过八个月,2022年5月8日,张丽芬向张家港市检察院申请对证据造假案进行刑事监督。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检方人员竟然怀疑那份由张家港市公安委托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专程到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调查,该所再次作出鉴定意见说明“测绘草图”上的签名不是张丽芬本人所写。

  检方并没有介入刑事监督,倒要对“测绘草图”进行再鉴定,欲完全否定张家港市公安的那份合法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张丽芬只有配合的份。2022年11月22日,检察官刘玉与张丽芬在检察院询问室监控下确认鉴定检材和样本比对,经过该院领导讨论确认拿掉有异议的苏州中院调查笔录不做鉴定样本,确定“测绘草图”为鉴定检材。但是,该案办案人员未经张丽芬同意,对已提出异议的材料2015年4月7日苏州中院调查笔录作为检材申请鉴定。

  当地检方有关办案人员对伪造证据未予立案侦查,否决公安机关委托已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另起炉灶,故意混淆视听,将这桩刑侦案件无限期拖延下去,是拖垮张丽芬,将案件不了了之?

  案件毫无进展,张丽芬却被监控。

  2023年6月27日,张丽芬查看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监控录像时发现,有人在6月22日下午3点左右在张丽芬的车上偷装GPS定位跟踪盗听器,监控录像非常清晰,三名嫌疑人像貌、车辆信息均一清二楚。张丽芬当下拨打110报案。经江苏省常熟市辛庄派出所调查,说这个行为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任务,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

  为什么可以随意在他人的车上安装GPS定位跟踪器?公民的生命安全由谁保障呢?

  该案的“保护伞”究竟是谁

  购房主等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在苏州手眼通天?

  打了十多年时间的“交道”,张丽芬算是彻底摸清了购房主等人的底细,他们在张家港经营十多家公司,涉及行业有房地产、投资、贸易、商厦、物资、物业、宾馆、小额贷款、黄金珠宝等,曾开发了张家港市著名的步行街。他们也自称在当地唤风呼雨有关系,因为自己有一个曾在苏州及江苏省主政过的“表哥”大官罩着。虽然我们对他们的话似信非信,但我张丽芬夫妇的这件事受阻极大。2013年张家港市步行街东头建停车场,需要拆迁他们的两间房产,竟获得超价值补偿款以亿计算天价,街头巷尾至今思议未息。

  本案中,张丽芬夫妇全部财产被掏空,房、钱全失,负债累累。在系列诉讼活动和长期维权举报中,张丽芬几乎时刻感受到那柄法力无边的“保护伞”就在我自己身边。

  张丽芬夫妇还在继续维权申诉,其后情况如何,将继续予以关注。

  原来源链接:http://cn.chinadally.com/2023/30353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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